12月4日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乌镇召开《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》白皮书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》白皮书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、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、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、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、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,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
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 第十二条 以动产作为证据的,应当将原物提交人民法院。原物不宜搬移或者不宜保存的,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制品、影像资料或者其他替代品。 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或者替代品后,应当及时通知双方
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: (一)当事人的陈述; (二)书证; (三)物证; (四)视听资料; (五)电子数据; (六)证人证言; (七)鉴定意见; (八)勘验笔录。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 <
第二条 合同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。 婚姻、收养、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,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。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